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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十九批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29

(2020年第84号)


根据原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审核,刘越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延续)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0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有异议,均可向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举报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按照中央、住建部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我厅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打击扰乱行政审批秩序,打着“包办、包过”的幌子,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非法中介,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打击的涉黑涉恶问题之一。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此类非法中介的,或有企业在申报资质(许可)时委托此类非法中介编造虚假申报材料的,均可直接向我厅反映情况。

联系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内北6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91-86391167

联系传真:0791-86211073

附件: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