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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第11批勘察设计工程师初始(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各有关单位: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 2021年第11勘察设计工程师初始(遗失补办)证书已制作完成。请您尽快至我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前来办理证书领取业务,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

    一、现场办理流程

    1、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附件1领取。

    2、注册单位领取的,提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附件1领取。

    二、邮寄办理流程

    证书领取材料邮寄至我厅行政审批处,核验无误后将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附件1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邮寄。

    所需材料: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附件1)

    邮寄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66号;邮编:330046;收件人:行政审批处;电话:0791-86391167。

    附件:1、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

          2、住建部关于2021年第11批勘察设计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江西)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