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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第16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遗失补办)注册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各有关单位: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 2024年第16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遗失补办)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您尽快至江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建厅窗口办理领取业务,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2

一、现场办理领取流程

(一)材料提交

1、证书持有人本人办理,需提供:

(1)延续注册(不换证):提供本人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延续注册(换证):提供本人两寸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及住建部公告批次)、身份证原件

2)遗失补办:提供本人两寸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及住建部公告批次)、身份证原件

    2、注册单位办理的,需提供: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附件1

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人需与证书领取信息表上的联系人一致)。

3延续注册(不换证):提供证书持有人注册证书原件。

延续注册(换证):提供证书持有人的两寸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及住建部公告批次)

遗失补办:提供证书持有人的两寸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及住建部公告批次)

(二)证书领取

1、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注册单位领取的,提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附件1领取。

二、邮寄办理领取流程

证书领取材料邮寄至我厅行政审批处,核验无误后制证,制作完成后的证书将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邮寄。

所需材料: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附件1)。

2、延续注册(不换证):需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注册证书原件。

延续注册(换证):提供证书持有人的两寸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及住建部公告批次)

遗失补办:需提供证书持有人的两寸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及住建部公告批次)。

注意:自2024年3月12日之后延续注册不再换发新证书。2024年3月12日之前延续注册业务仍需提供证书持有人2寸照片,以便换发新证书。详情见附件2。

邮寄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48号窗口;邮编:330038;收件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91-86739720。


附件: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信息表

      2.住建部关于2024年第16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遗失补办)注册人员名单(江西)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