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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以及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等纸质材料进入考场;已携带进入考场的上述物品要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物品放置处,且移动电话必须切断电源,否则,按作弊处理。
2、确认成绩后,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名确认,签名完成后必须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
3、考生必须服从测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
4、作弊人员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试,无故缺考人员3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