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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备案序号:赣ICP备05008043号-1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185号
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认定)审查意见的公示(2025年第10号)
2025-03-27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认定)审查意见的公示(2025年第9号)
2025-03-14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认定)审查意见的公示(2025年第8号)
2025-03-06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认定)审查意见的公示(2025年第7号)
2025-02-27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认定)审查意见的公示(2025年第6号)
2025-02-20关于做好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4-10-24关于做好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换证)工作的通知
2024-09-23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9-14关于公布2025年第七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告(赣建城镇〔2025〕16号)
2025-03-26关于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认定)核准名单的通告(赣建审批〔2025〕13号)
2025-03-19关于公布2025年第六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告(赣建城镇〔2025〕14号)
2025-03-19关于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认定)核准名单的通告(赣建审批〔2025〕12号)
2025-03-11关于公布2025年2月份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赣建注〔2025〕3号)
2025-03-10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建审批罚决〔2024〕3号)
2024-12-0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建审批罚决〔2024〕2号)
2024-12-0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建审批罚决〔2024〕1号)
2024-12-0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4〕4号)
2024-12-0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4〕3号)
2024-12-01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第5批勘察设计工程师初始(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2025-03-31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第3批勘察设计工程师初始(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2025-03-11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第2批勘察设计工程师初始(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2025-02-18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第1批勘察设计工程师初始(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2025-02-11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第1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的通知
2025-01-24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第29批初始注册证书的通知
2025-01-20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第28批初始注册证书的通知
2025-01-20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第2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遗失补办)注册证书的通知
2025-01-20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第1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遗失补办)注册证书的通知
2025-01-14关于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第24批勘察设计工程师初始(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2025-01-14关于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第2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延续变更防伪贴的通知
2025-01-14报名进行中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2025年第372次特种作业新设立考试
考试类别: 报名时间:2025-04-02-2025-04-08报名进行中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第371次特种作业新设立考试
考试类别: 报名时间:2025-04-01-2025-04-20报名进行中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第370次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设立考试
考试类别: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报名时间:2025-04-01-2025-04-20报名进行中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第369次项目负责人新设立考试
考试类别:项目负责人 报名时间:2025-04-01-2025-04-20备案编号
产权单位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的建筑市场管理新要求,我厅将于近期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请各建筑业企业加强资质维护和管理,在7月25日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有关规定开展自查,保障企业的人员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企业自查后,人员要求仍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参加投标活动,不得承揽新的工程。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撤回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5日
为扎实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打击招投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791-88317162
举报邮箱:jxzbb12345@163.com
通信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一路16号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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